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辰集下】【毋字部】 毓; 康熙笔画:13; 页码:页590第06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????余六切,音????。與育同。【說文】養子使作善也。一曰稚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以九職任萬民,二曰田園毓草木。又【地官】以蕃鳥獸,以毓草木。【註】毓,古育字。【班固·東都賦】豐圃草以毓獸。【註】毓,同育。 又郁毓,盛多也。【左思·蜀都賦】密房郁毓被其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