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康熙字典解释
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 簛; 康熙笔画:18; 页码:页898第44
【集韻】山宜切,音凘。【類篇】竹器,可以去麤取細。同籭。 又【玉篇】所街切。又所饑切。義????同。 又【集韻】相支切,音斯。竹節也。